➤➤天津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可以落在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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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:符合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,既可以向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产权住房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,也可以向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申报。
受理条件:外省市户籍公民,男性年满60周岁,女性年满55周岁,或已办理退休手续,来津居住满6个月,其成年子女为我市常住户口,在津具有本人或者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房的,准予在津落户。手续齐全,当场办理。
应提交的材料
1、到场填写《户口迁移申请书》
2、申请人的《居民身份证》,申请人男性不满60周岁、女性不满55周岁的,还须提供退休证明或领取退休工资相关手续
3、申请人《天津市居住证》或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(内部查询确认)
4、在津成年子女的《居民身份证》
5、能够证明申请人与在津成年子女的关系的证明材料(个人档案等)
6、落户地《居民户口簿》
7、房屋产权证明
8、房主、户主同意落户声明
9、申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材料(通过要件5能够证实的,无须重复提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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